浅论中职德育课中的公民意识教育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刘雪英
摘 要:中职学生是一线技术人才和管理者的后备军,肩负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重任。加强中职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中职校德育工作、完成中职校人才培养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中职学生公民意识缺失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又有学校教育和中职学生本身的原因。德育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对加强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方面应承担着主要责任,德育课教师要恰当应运用教学方法,结合教学内容在课堂内外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的培养,让学生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现代社会公民。
关键词:中职德育课 中职学生 公民意识教育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它是公民对自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及其与国家与其他公民相互关系的自我觉悟。中职学生是一线技术人才和管理者的后备军,肩负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重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中职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德育课作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阵地其责任更是重大。要想有针对性的对中职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首先必须了解目前学生的公民意识现状。
一、中职校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原因分析
从整体上看,中职学生有一定的爱国热情,对法律基础知识有基本的认知,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追求自由,重视权利,并且有一定的现代公德观念。但是他们中不少人对公民概念理解非常模糊,公民意识缺失现象普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对我国国情的理解和对党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全面认识,过于崇拜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二是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对法律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诉讼意识;三是在公德问题上存在知与行较大的差别,缺乏公德的现象处处可见。造成这些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我国传统文化中匮乏"公民意识"的学习资源。
我国在经历了2000多年封建统治后,民众不可避免具有宗法等级观念和臣民意识,缺少权益观念和主体意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社会心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法治意识等公民意识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臣民心理的残余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着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由此可见,在我国民族文化的传统土壤中,并没有留下多少学生可以模仿和学习的"公民"资源。
(二)、我国教育体系中缺乏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
据调查,虽然198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中学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主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要求中等学校德育工作重视公民教育,但目前在校的中职学生接受的公民教育却是十分有限的。
另一方面,进入中职校后,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更多关注的是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公民教育在中职校仍然没有足够的生存空间,学校公民意识的培养没有被实实在在地落实。
二、中职德育课中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方法
过去,在我们课堂教学中也都贯穿着公民意识方面的一些教育,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更多的是因为方法的问题。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笔者认识要想提高中职德育课公民意识教育的时效性,应该注重以下方法:
(一)创设活动情景,进行隐性教育。
有一个常见的概念:隐蔽课程,指用隐蔽的方式来传递社会价值观的方法,如升旗仪式、节日庆典、校园文化等。过去,我们一直比较侧重于显性方法,学生能明显感到教育的意图。这种方法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正面系统的理论教育,而且容易对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但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尤其是对处于叛逆期的中职学生来说,教育的有效性不理想。中职德育课对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应该善于把显性方法和隐性方法有机结合,使两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隐性教育方法不受课时和教室的限制,能延伸教育的时间和空间,避免直接说教,使学生在愉悦、激奋、庄严、悲痛等不同情感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教育。为此教师要善于根据情况,创设活动情境,让学生在氛围熏陶中获得感受、体验。例如,通过职场模拟、辩论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自然而然地接受教育,帮助学生形成了公德、民主、法治、责任等公民意识。
(二)注重平等交流,体现人文关怀。
居高临下、呆板说教、过于凝重、过于“规范”的传统方法往往没有充分考虑人的个性和内在要求,缺少应有的人文关怀、平等交流和自我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本身包含了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等,在开展教育时,应牢记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无论多么先进的教育手段,现代传媒有多发达,都离不开面对面的教育,不能忽视人与人的感情交流和融合,不能忽视人文关怀的巨大作用。在对话、交流中,让学生体会平等、民主等公民意识,让公民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渗透着。
(三)结合教材内容,渗透公民意识。
中职阶段,德育课程主要有《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哲学基础知识》《经济政治基础知识》等,教师在进行教学时,不能只顾知识目标的达成,一定要渗透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实际上这些教材的内容,为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依据,教师是不是能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恰当的处理,是中职德育课教学能否渗透公民意识教育的关键。教师要在吃透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设计教学,适时点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健康人格教育等。例如,在讲解《哲学基础知识》中“量变与质变”这一知识点时,可结合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从长征1号发射到神七升天),让学生明白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同时播放神七升天的录像,让学生感受祖国的发展壮大,激发爱国情感,
培养了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
(四)参加社会实践,强化公民意识。
中职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要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为了使公民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内化为个人的信念,外化为行动,公民意识教育应该注重实践环节。因此,为了真正有效地加强学生的公民意识,教师还应该利用课余时间,指导学生参加一些实践活动,可以把这些实践活动作为课后作业布置给学生,并把学生实践活动的结果在课堂上进行点评、反馈,以激励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利用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班干部的民主选举、参与学校的管理等来训练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指导学生们参与社会生活,如开展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宣传和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社会调查以及参观考察、“研究性学习”活动、为特殊群体的爱心募捐等实践活动以增强他们的社会义务意识和环保意识。相对于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而言,它更能增强人的亲身体验,对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可以达到知行统一。这些活动能够帮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了解国情,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社会责任感、民主意识和爱国精神,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十分有效的手段。理论不与实践相结合,公民意识的教育不会有实效。比如,在美国,一些研究人员研究发现,在课堂上,向学生生硬地灌输法律条文和政府的民主制度,是无助于孩子们民主自由态度的形成,他们更倾向于走出课堂,到实践中去观察社会现象,以批评的态度讨论和分析社会政治问题。因此,在美国,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常常以“假如我要竞选总统,我要提出哪些施政纲领”类似的内容为题,要求学生到社会上去进行调查,到图书馆查一些资料,然后,提出自己的“施政主张”。这些方法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可见,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已成为当前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育德育课教师一定要在德育课课堂上——这块学校德育的主阵地上,首当其冲做好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教师只要能结合自己学生的特点,找到恰当的方法,注重在课堂教学内外进行渗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一定会取得实效。
参考书目:
1.《公民意识教育有利于民主政治发展 》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张志明
2.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王东虓
3. 《谈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时全丽
